今年1月至4月,我市地方煤炭企业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基础上,累计完成原煤生产433.48万吨,同比增加煤炭产量43.12万吨,上升11.05%。
今年以来,我市在稳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同时,结合生产、基建、关闭、过渡期生产等不同矿井的特点,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管"五人小组’作用,采取“分类监管、分步推进”的工作方式,着力加强矿井瓦斯、水害、火灾等重点灾害的预防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。同时,市安监局、市煤炭工业局对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,明确专人驻矿蹲点,督促山西平定汇能煤业公司;辰通煤业公司、玉泉煤业公司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治理。在此基础上,我市在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验收中严格程序、严格标准,先后完成了7个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。此外,我市在煤炭企业开展了“一大带一小,大矿帮小矿”安全监管结对子帮扶措施,促进了煤矿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现代化生产水平提升。在市安监局、市煤炭工业局和各煤炭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,目前地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起,死亡1人,同比事故起数减少两起,下降67%;死亡人数减少3人,下降75%;百万吨死亡率为0.23,同比减少0.76,下降77%。
据统计、1月至4月,我市地方煤炭企业完成煤炭销售收入 18.73亿元。同比增加3.3亿元,上升21.41%;实现利税5.9亿元,同比减少0.8亿元,下降了12%;完成工业增加值10.77亿元,同比增加2.47亿元,上升了29.7%。 (白宝元) |